各院系、各单位:
现将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1、经研究决定,教师(含博士后在站人员)2010年2月1日放假,2010年2月25日到校
报到;职工自2010年2月1日开始轮休,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,2010年2月25日
正式上班;在此期间,后勤、产业部门的职工由各单位视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作息。
2、请各部处、各直属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布置,于2010年1月22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工作
人员的年终考评工作,并由有关党委将所属单位的考评结果汇总评定后于2010年 1月22日
前报人事处人事科。请各院系、各部处、各直属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,并将书面工
作总结于2010年1月22日前按所属系统分别送交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。对各院系、各部
处和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考评工作,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。各院系的教职工考核按照
人事处的安排进行。
3、寒假前,各院系、各单位要对仓库、书库、实验室、资料室、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进
行认真检查,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。对本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,要认真加以解决;本单位
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,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措施。各级领导应对
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,按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各负其责,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。
4、各院系、各部处和各直属单位在寒假中要切实落实各项措施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
学、科研等工作不因寒假受到影响。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尤其要注意为教师的科研工作和
教学准备工作以及研究生科研工作、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工作等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。
5、教职工探亲一般安排在暑假,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寒假安排的,须经本单位领导批
准。各单位对寒假期间安排探亲假要从严掌握,不另外补假。
6、寒假期间,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,按时返校。各院系、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人
员。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。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生活服务部门
和各院系要切实做好留校人员尤其是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工作。
7、为加强对寒假期间工作的领导,学校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,由邹亚军、郭随平、
陆林、潘益农、戴长顺、尹建康、卞建波、陈建群、王明生、兰亚明、吕浩雪、张厚森、
李成、从丛、胡凯、凌元元、黄成凤、左怀超、罗钧等同志组成,邹亚军同志任组长,郭
随平、陆林、潘益农、戴长顺、尹建康同志任副组长。各院系、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寒假
工作组,并于2010年1月29日前将工作组人员名单、值班人员名单、值班电话、值班地点等
报校长办公室。学校值班电话:83593186(校长办公室)、83595110(保卫处)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一日
现将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1、经研究决定,教师(含博士后在站人员)2010年2月1日放假,2010年2月25日到校
报到;职工自2010年2月1日开始轮休,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,2010年2月25日
正式上班;在此期间,后勤、产业部门的职工由各单位视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作息。
2、请各部处、各直属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布置,于2010年1月22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工作
人员的年终考评工作,并由有关党委将所属单位的考评结果汇总评定后于2010年 1月22日
前报人事处人事科。请各院系、各部处、各直属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,并将书面工
作总结于2010年1月22日前按所属系统分别送交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。对各院系、各部
处和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考评工作,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。各院系的教职工考核按照
人事处的安排进行。
3、寒假前,各院系、各单位要对仓库、书库、实验室、资料室、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进
行认真检查,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。对本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,要认真加以解决;本单位
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,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措施。各级领导应对
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,按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各负其责,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。
4、各院系、各部处和各直属单位在寒假中要切实落实各项措施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
学、科研等工作不因寒假受到影响。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尤其要注意为教师的科研工作和
教学准备工作以及研究生科研工作、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工作等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。
5、教职工探亲一般安排在暑假,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寒假安排的,须经本单位领导批
准。各单位对寒假期间安排探亲假要从严掌握,不另外补假。
6、寒假期间,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,按时返校。各院系、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人
员。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。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生活服务部门
和各院系要切实做好留校人员尤其是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工作。
7、为加强对寒假期间工作的领导,学校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,由邹亚军、郭随平、
陆林、潘益农、戴长顺、尹建康、卞建波、陈建群、王明生、兰亚明、吕浩雪、张厚森、
李成、从丛、胡凯、凌元元、黄成凤、左怀超、罗钧等同志组成,邹亚军同志任组长,郭
随平、陆林、潘益农、戴长顺、尹建康同志任副组长。各院系、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寒假
工作组,并于2010年1月29日前将工作组人员名单、值班人员名单、值班电话、值班地点等
报校长办公室。学校值班电话:83593186(校长办公室)、83595110(保卫处)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一日



